******医院放疗中心建设项目绿色建筑预评价和核查验收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医院放疗中心建设项目绿色建筑预评价和核查验收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医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17日 16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编号:SXZY-AK2025046
二、采购项目名称:******医院放疗中心建设项目绿色建筑预评价和核查验收服务
三、采购人名称:******医院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东路47号
联系电话:******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及用途: ******医院放疗中心建设项目绿色建筑预评价和核查验收服务
2.项目性质:自筹。
3.项目限价:84000.00元, 磋商响应报价不得超出限价金额,超出则废标。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备的条件并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该行业必备资质,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①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④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⑤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2022年至今)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即可)或2024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⑦税收缴纳证明:自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9日
(09:00-12:00,14:00-17:00时)
2.******医院
3.获取方式: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将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并联系电话******确认参与磋商。
八、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16时00分
2.磋商时间:2025年7月17日16时00分
3.磋商地点:******医院教学楼501会议室
******医院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