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环境影响: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无土建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设备安装。施工过程应全面落实《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扬尘防治措施要求,全面落实如下8个100%扬尘治理措施:①现场封闭管理100%;②现场湿法作业100%;③场区道路硬100%;④渣土物料覆盖100%;⑤物料密闭运输100%;⑥出入车辆清洗100%;⑦扬尘监控安装100%;⑧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车辆100%达标。
2、废水: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进站路污水处理厂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做好消声、减振及隔声处理,并尽量置于整个场区的中间位置,远离场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除特殊需要作业外(经环保部门批准),夜间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
4、固废:
不得随意丢弃倾倒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及其弃土应根据地方主管部门相关要求进行合理处置。
营运期环境影响:
1、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废气治理设施废水及生活污水。废气治理设施废水定期排水经中和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废气治理设施补水,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至进站路污水厂。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粉尘、天然气燃烧烟气、及干燥过程产生的氨。
企业拟对复合肥生产线所在区域进行整体封闭,在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选择封闭性能良好的混料机、破碎机、造粒机、筛分机,从混料机、破碎机、造粒机、筛分机设备本体直接接管收集粉尘废气,项目干燥筒、冷却筒整体密闭,从干燥筒、冷却筒的筒尾排气风机接管收集干燥和冷却废气,经引风机收集的废气采用文丘里+喷淋塔+除雾工艺处理后经20米排气筒集中排放(DA001),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SO2、NOX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的标准限值,氨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限值。复合肥生产线无组织废气采用生产线密闭措施,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氨执行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恶臭污染物二级限值。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设备均位于室内,噪声源主要来自混料机、破碎机、造粒机、筛分机、皮带输送机、风机、水泵等运转设备。
本项目通过降噪、隔振、设备基础防振、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引风机安装隔声罩等措施后,南、西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的要求,东、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①废包装袋
项目外购的原料均采用塑料编织袋包装,原料使用过程会产生废包装袋,废包装袋表面粘附的肥料不具有腐蚀性和毒性,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项目原材料使用量及包装规格,废包装袋产生量约为60t/a,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
②废机油
项目运转机械使用机油作为润滑油,机械设备维修时会产生废机油,根据项目机油消耗量按照物料平衡计算,废机油产生量约0.04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属于危废,危废代码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4-08。企业应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③生活垃圾
项目定员30人,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0.5kg/人.天,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4.5t/a。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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