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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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农民安置房(板塘四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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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81 |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406-430105-04-05-99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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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分类 |
房建市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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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管辖范围 |
开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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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街道农民安置房(板塘四期)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5年1月28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一、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省外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筑业协会评定的综合工程质量奖项,在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评标办法中加分的,按省级优质工程奖加分;投标人如能提供每年该综合工程质量奖项数量控制在 100 项以内 (含)的,则该获奖工程按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加分。鉴于全国大部分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均未颁布,为体现本项目招标公平、公正,在本项目该次招标中“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奖项、标准化工地”的“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是否不予计取。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请问投标函附录中逾期竣工违约金是否按专用合同条款7.5.2(4)10万元/天填写?或者填写“按合同约定执行”?
答:可以填写“按合同约定执行”。
问题3、履约担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条与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前后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中约定为准,需提供履约担保。
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履约担保中
√不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2.担保金额:/
修改为:
□不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2.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8%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2月24日,开标地点不变。本次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相关附件:
工程量清单.pdf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答疑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