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2025年鸡泽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鸡泽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鸡审批字【2025】0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和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涉及鸡泽县7个乡镇共23个行政村的排水工程、道路恢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建设143176.22平方米;污水管网铺设总长22993米和检查井1178座,一体化泵站3座。 2.1.2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4 工期:3个月。 2.1.5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6标段划分:2025年鸡泽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项目共3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吴官营镇、曹庄镇、浮图店镇 二标段:鸡泽镇、小寨镇 三标段:风正乡 、双塔镇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涉及鸡泽县7个乡镇共23个行政村的排水工程、道路恢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建设143176.22平方米;污水管网铺设总长22993米和检查井1178座,一体化泵站3座;具体内容包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企业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 号 ”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3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 3.1.2信誉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其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查询结果以申请截止时间当日为准):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查询投标申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1.3其他要求:同一投标申请人可以同时对多个标段投标,可兼报不可兼中,按标段顺序开标。(以招标公告列明的标段顺序靠前的标段先中为准,自动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3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03 00:00:00 至 2025-07-08 00: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7-23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 ”评审,评标专******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实现盲评。
******农村局,联系人:李文杰;电话:0310-******; ******有限公司,联系人:李雪;电话: ******;
监督部门名称:******农村局 电话: ****** 电子邮箱: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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