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医院
项目名称:总院及江北院区医疗废物处理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总院及江北院区医疗废物处理服务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
单位: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2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条“医疗废物实行属地管理,集中处理,就近处置的原******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规定,目前******有限公司******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同时具备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和《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桂财规〔2021〕4号》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即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的相关规定,该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贵港市仙依路西侧、龙头山金矿宿舍区南边(城西污水厂内)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4月10日至2025年04月17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蒋工
联系地址:桂平市西山镇人民西路7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地址:桂平市西山镇新岗东街71号
联系电话:0775-******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吴工
联系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万豪丽城2栋3单元3405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