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曹娥江大闸玻璃幕墙及金属屋面维护及清洗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公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3月4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DL-20250211-1
项目名称:2025年曹娥江大闸玻璃幕墙及金属屋面维护及清洗项目
预算金额(元): 430000.00
最高限价(元): 43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5年曹娥江大闸玻璃幕墙及金属屋面维护及清洗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430000.00
主要内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的(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最近三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③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无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 年3月 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龙湖大厦14楼代理部)
方式:投标人将以下资料扫描发至邮箱******6@qq.com并注明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如未按此要求操作,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获取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资料内容如下:
(1)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2)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3月4日 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龙湖大厦14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5年 3月 4日 9点 00分00秒
开标地点(网址):******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龙湖大厦14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政策落实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更新)。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凤林西路1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金华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罗学军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 ******街道龙湖大厦14楼
传 真:0575-******
项目联系人(询问):郦家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徐丽
质疑联系方式:0575-******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曹娥江流域中心
地 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66号
传 真:/
联系人:丁贯西
监督投诉电话: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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