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建设局关于提请审批湖北长阳城镇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长住建函〔2025〕1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湖北长阳城镇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412-420528-04-01-239673。
二、项目建设地址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内容为:对长阳主城区以及城镇高家堰镇、磨市镇、鸭子口乡、都镇湾镇等5个污水厂处理设备及厂外污水泵站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更新污水处理设备约373台套,更新厂外20座污水泵站设备约80台套,新增智慧污水综合管控平台设备约111台套。项目实施后,预计新增节能量212.01吨标准煤/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总量983.82吨/年。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352.82万元。主要资金来源为对上争取和地方自筹。
五、建设工期
该项目建设总工期为12个月。
六、招投标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同意该项目对设计、安装工程、监理和主要设备采取委托招标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投标。同意勘察和其他可不采用招投标。请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开展招标工作。
七、有关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抓紧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并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我局审批。
附件:
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湖北长阳城镇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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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 采 用
招标方式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勘 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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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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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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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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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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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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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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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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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审批部门盖章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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